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 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科教部主任和 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及导师代表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 试工作与结果负责。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医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 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组员由纪检监察室副书记及监察室干事组成。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保障组,负责复试前准备和复试过程中的联络、协调以及疫情防控 等。
组长由科教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总务科科长、公共卫生部主任担任,组员由科室成员组成。
(四)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 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量化打分。
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以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针灸以专业类别成立复试小组。
二、分专业计划及招生方向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招生方向 |
105703 | 中医骨伤科学 | 3 | 01 四肢关节科、02 手外创伤科 |
105704 | 中医妇科学 | 1 | 01妇产科 |
105900 | 针灸 | 1 | 01针灸推拿科 |
三、复试时间、地点和复试内容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5 年 3 月 28 日 14:30
2.地点:杏源大酒店(韶山中路 87 号)5 楼会议室
3.审查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 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 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 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附件 5),由 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 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 考生请自行用A4 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须提 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单考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和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学院招生老师联 系,提前说明情况!
(二)专业笔试:
1.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上午 9:00-10:30
2.地点:含浦校区(具体地点安排见资格审查时的复试通知单)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1.时间:2025 年 3 月 29 日(周六)下午 14:00 开始
2.地点:含浦校区 3 号教学楼北栋(具体见考试分组)
3.考试分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序号 | 专业 | 考场(含浦校区3 号教学楼) | 候考室 |
1 | 中医骨伤科学 | 207 | 208 |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不少于 5 分钟,内容包含自我介绍和英语问答。 各组安排 2 位英语教师进行评分,满分为 100 分。
(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1.时间:2025 年 3 月 30 日 14:00 开始
2.地点:含浦校区 3 号教学楼(具体见考试分组)
3.考试分组(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场(含浦校区3 号教学楼) | 候考室 |
1 | 中医骨伤科学 | 210 | 211 |
程序安排:提前30分钟到综合素质能力考察候考场,上交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保管,14:00 开始由引导员引导至相应面试教室,面试完毕后取回本人通讯设备离场。
采用综合面试,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 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 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不 少于 20 分钟(含外语听说能力考察),满分为 100 分。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复试成绩占 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 (总分 100)
(二)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10%+综合面试 成绩(总分 100) ×15%+外语成绩(总分 100) ×5%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 180 分为合格线,低于 180 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 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 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 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标准(教学〔2003〕3 号)执行。由考生自行前往符合相关规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 告电子版通过我校招生系统进行上传。
六、信息公开
1.学校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2.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7 天。期间 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 7 天。
3.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各学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该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 ,可到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举报电话: 0731-88458097; 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室网页,点击首页上举报栏进入在线举报 (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4.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进行,本复试工作安排由第一附属医院负责具体解释。
复试咨询电话:18974671066 联系人:肖老师


